多选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A
B
C
D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解释的分类和效力。法律解释分为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凡是特定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做的解释都是有权解释,故A项错误,B项正确。另外,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C项正确。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因此,本题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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