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3月1日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 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执法人员将房屋全部强行拆除。 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马某对此不服,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下列关于本案二审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1)选项D: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书面审理)。(2)选项E: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