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县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举报,对某厂生产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处。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
   A.要求某厂负责人说明其违法生产、销售的过程
   B.对某厂涉嫌违法生产、销售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C.查封、扣押了某厂产品,但没有根据证明某厂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或其他严重质量问题
   D.查阅并复制了某厂有关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合同、账簿,但某厂认为查阅、复制其合同、账簿的行为侵犯了某厂的商业秘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职权,《产品质量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 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3) 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因此,只有选项C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