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每层换算系数(人/m2)不同,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解析] 《建规》5.3.17第5条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下表确定。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 ||||||||||||||||||||||||||||||||||||||||||||
楼层位置 | 地下二层 | 地下一层、 地上第一、二层 | 地上第三层 | 地上第四层及 四层以上各层 | ||||||||||||||||||||||||||||||||||||||||
换算系数 | 0.80 | 0.85 | 0.77 | 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