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______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Ⅱ.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Ⅲ.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Ⅳ.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