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中,哪些部分是由日本法学家草拟的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其中,总则、债、物权由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和礼学馆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