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唱片公司乙将甲的一部已经发表的作品改编成一部录音制品,某酒吧丙对该录音制品进行商业性使用。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不论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可见,A项表述不正确,选A项;C项表述正确,不选C项。邻接权是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播放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据此,唱片公司乙将他人作品编成录音制品,则对该录音制品享有录音者权,该权利为邻接权。可见,B项表述正确,不选B项。《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据此,录音制品的商业性使用人酒吧丙不仅应向著作权人甲支付报酬,还应当向录音制作者乙支付报酬。可见,D项表述正确,不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