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项A中,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公布日发现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信息有关的甲公司舞弊行为,该舞弊行为事项如果在2014年3月5日前获知会影响审计报告,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形成新的审计结论,因此需要变动审计工作底稿。在选项B中,甲公司在财务报表对外公布日后被曝光某一产品因质量问题要求召回,并要求暂停生产三个月不属于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无需对该事项实施追加审计程序,因此无需变动审计工作底稿。在选项C中,甲公司涉讼事件发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但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该“或有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由于该案件在时务报表对外公布日后结案,注册会计师无需追加审计程序,因此无需变动审计工作底稿。在选项D中,甲公司在财务报表公布日后收回上年度已注销的应收账款不属于所审计年度的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无需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无需变动审计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