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7年4月1日,位于北京的的甲公司和位于广西的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甲向乙购买一批榴莲。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17年7月1日交货,但对履行地点未做约定。其后双方因履行价格发生争议,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