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A公司是与X公司在同一城市、往来频繁的客户,也是X公司的最大的债务人。2006年初,除了留下少量财务人员给其各个债权人造成公司照常经营的假象外,A公司基本已人去楼空。同年2月,ABC事务所开始实施对 X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2月20日提交了审计报告。其中,李星负责应收账款项目的审计。2006年3月初,在知悉A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携款出逃后,X公司立即以注册会计师工作有过失导致其巨额款项无法收回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假定在法庭辩论时,存在以下情况,请分别作出正确的判断。
审计工作底稿表明,注册会计师已向A公司寄发了积极式询证函,并很快得到了复函。复函表明双方记录相符。李星认为自己的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工作过失。
( )
对于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主要程序为函证,李星已达到了审计准则的要求。
X公司管理当局认为,A公司的办公场所就在审计人员从住地前往X公司的路途中,如果审计人员具备应有的职业谨慎,在往返途中对A公司进行简单观察就能发现A公司人去楼空的情况,但审计人员多此往返并未实施观察,说明他们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
( )
对于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主要程序为函证,李星已达到了审计准则的要求。
X公司的股东认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曾以A公司欠款金额巨大、 X公司能否正常收回这部分款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由,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ABC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X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理应与前任进行充分的沟通,但审计人员并未向X公司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属于缺乏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应承担过失责任。 ( )
对于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主要程序为函证,李星已达到了审计准则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法规、合同遵循情况的特殊目的审计报告时,应当在意见段中指明法规、合同所涉及财务会计规定的遵循情况。 ( )
对于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主要程序为函证,李星已达到了审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