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
抢夺罪
B、
抢劫罪
C、
故意伤害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 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乙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甲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进行犯罪的,甲是间接正犯,按照所教唆之罪定罪处罚。甲15周岁,教唆13周岁的乙犯抢夺罪,对于抢夺罪甲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乙在抢夺的过程造成被害人轻伤,对甲属于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因而甲不构成犯罪,正确选项为D。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