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0年12月,甲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乙美金5000元,乙表示同意。2001年5月,乙与丙登记结婚。同年6月,乙收到叔叔电汇美金5000元。下列关于该美金之归属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属于乙的婚前财产 B.系婚后取得,但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C.属于乙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 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题中,乙接受赠与系在婚前,因此属于确定只归乙所有的赠与财产。尽管其实际获得赠与款项系在婚后,该款项亦为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