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某遭到乙某等3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某用刮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某被乙谋刺成重伤,甲某给丙某造成轻微伤害。
甲某致伤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请详述理由。
【正确答案】甲某致伤路人丙某的行为具备紧急避险全部要件,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理由是:
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存在威胁合法权益的实际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甲某遭歹徒追杀,生命面临危险。第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这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路人丙某抓住甲某时,甲某正遭追杀,仍处于危险之中。第三,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条件。甲某刺伤丙某正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第四,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第五,紧急避险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这是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甲某属于迫不得已刺伤丙某。第六,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甲某给丙某造成了轻伤害,但是保全了自己的生命,没有超过紧急避险的限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