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A项工程量为2300m3,B项工程量为3200m3,经协商,A项单价为180元/m3,B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10日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质量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凭证最低金额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至开工当天,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承包商不予开工,告知业主什么时候拿到预付款,什么时候开工。
事件二: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B}}各项工程的工程量{{/B}}
单位:m3
|
工程名称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A项 |
500 |
800 |
800 |
600 |
B项 |
700 |
900 |
800 |
600 |
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价款结算。
事件三:C项工程为业主指定分包工程,每月月底,分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量,经审核后签发付款凭证,上报业主根据付款凭证数额支付当月工程款。由于业主资金紧张,3、4月份未能按时支付,分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问题]
问答题
本案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正确答案】工程预付款金额:(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或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不合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实际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开工前10日业主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截至开工当日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天后,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二中,1~4月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1)第一个月:本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20.2×0.95=19.19万元<25万元,第一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2)第二个月:本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28.8×0.95=27.36万元。
上月来签发的款项19.19万元,本月共计:19.19+27.36=46.55万元>25万元。
因此,第二个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为46.55万元。
(3)第三个月:本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为27.2×0.95=25.84万元。
本月应扣预付款为18.52×0.5=9.26万元。
扣除预付款后为25.84-9.26=16.58万元<25万元。
因此,第三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2700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超过部分其单价进行调整。
超出的部分为2700-2300×110%=170m3,调整后的单价为180×0.9=162万元,
则甲项工程量价款为(600-170)×180+170×162≈10.5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3000m3,没有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不予调整。
乙项工程工程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甲项、乙项工程量价款合计为10.5+9.6=20.1万元。
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为20.1×0.95≈19.1(万元)。
扣除预付款后为19.1-18.52×0.5=9.84(万元)。
加上上月未签发的款项16.58万元,本月共计16.58+9.84=26.42万元>25万元。
因此,第四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6.42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三中,分包商错误做法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错误做法一:分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理由:分包商不能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发生工作联系,应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
错误做法二:分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理由:分包商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商只与总承包单位有合同关系,应就此事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总承包单位再向业主提出索赔。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