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南宋庆元年问,某州有一妇人被杀。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尽拷问,招认了“杀妻事实”。在法官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对此,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2018年一综一第32题、2018年一法综一第20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宋代特有的“翻异别推”制度。宋朝“翻异别推”制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需重新审理,应将案件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本题中应该由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而不是发回重审或者上报中央。故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