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解释法律的机关是______。
A、
立法院
B、
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D、
国民党最高法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是一个司法实权机关,它不仅可以解释法律,甚至有权解释宪法,并有权核定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和解释例。故选C项。注意:在法制史考试中,立法院一般属于干扰项,因为立法院根本没有实权。国民大会也是一个摆设机构,最高法院的职权仅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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