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故A错误,当选。第3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B正确。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C正确。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