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效率及其在我国税制中的体现。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政府征税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1)税收的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和税收的行政效率。
①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税收对经济资源配置以及经济机制运行的消极影响越小越好。超额负担越小,税收的经济效率越高;反之,税收的经济效率越低。
②税收的行政效率,是指以较少的征管费用和执行费用换取较多的税收收入。征管费用和执行费用越小,税收的行政效率越高,反之,税收的行政效率越低。
(2)理论上的最优税制既要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只有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才是最好的税制。我国税制商品税和所得税“双主体”并重已成为大势所趋,完善各税种的内部结构、突出重点税种的主体地位也已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依然关注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问题;但是在市场经济越发成熟的今天,所得税的功能急需强化,其主体地位也会在未来得到确立,这种转变在税制设计时需要考虑。
①流转税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立,并在征税方位上交叉和重叠、界限不清,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效率。因此,当前我国逐渐进行营改增,实现增值税扩围。
②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问题。因此,我国也早已启动所得税改革调整,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并将9级税率改成7及税率。对于企业所得税,减小外国企业和国内企业的税收优惠差别,尽量促进税收公平。
③许多税种未能及时立制开征,如遗产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等,导致税源遗漏。我国与2011年进行在上海和重庆进行房产税试点,为房产税开征做铺垫。进一步,将来条件和时机成熟,也将一步步开征上述税种。
(3)提高征税效率,关键在于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节省征税费用。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程度,这是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根本途径。
②要改进管理形式,实现征管要素的最佳结合。在征管机构的设置、征管形式的确定以及征收方式的选择等问题上,都要充分考虑征管成本这个因素。确立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相互激励的严密征管体制,提高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和征管工作的效率。
③要健全征管成本制度,精兵简政、节约开支。一方面,要实行一整套的税收征管成本的计划、核算、考核、责任和控制制度,严格税务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经费收支管理;另一方面,从税务机构设置上,要把重点放在征管和基层办税部门,着力压缩和精简非征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