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与实质性程序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摘录如下:
    (1)针对识别出的与营业收入相关的舞弊风险,A注册会计师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予以应对。
    (2)针对识别出的有关应付账款低估的重大错报风险,A注册会计师选择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测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为应对应收账款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A注册会计师全部采用积极的方式函证,并同时扩大函证程序的范围。
    (4)针对甲公司固定资产的存在认定,A注册会计师从验收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账。
    (5)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甲公司2018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发现差异。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A注册会计师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6)A注册会计师认为可接受差异额与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呈反方向变动。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恰当。为应对特别风险需要获取具有高度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审计证据,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不恰当。在针对完整性认定设计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选择有证据表明应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并调查这些项目是否确实包括在内。

  (3)不恰当。函证通常不能为应收账款的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审计证据。针对性的程序是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和期后收款情况、了解欠款客户的信用等。

  (4)不恰当。针对固定资产的存在认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固定资产明细账追查到验收单等原始凭证,再追查到固定资产实物。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对2018年11月30日和12月31日之间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6)恰当。

【答案解析】

[考点] 审计测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