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下列属于施工变更的是( )。【2013年真题】
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
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
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的调整
对实施赶工指令所作的调整
解析:(1)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结算的施工变更:①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方法改变、设备、材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减;②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③在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碍处理;④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视为验收合格的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⑤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⑥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