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2017年建造办公楼领用外购原材料10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1700元;因自然灾害毁损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20000元,经确认损失材料的增值税为3400元。则A公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 )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办公楼于2016年5月1日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了,建造办公楼领用外购原材料,原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但要按照60%和40%的比例分2年抵扣,所以要先转出1700的40%,因此A公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680元。自然灾害毁损的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