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
3
和3200m
3
。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
3
,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
3
。
(2)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费率为3.8%。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
(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09年3月1日开始,工期4个月。
(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计,于开工前7天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
(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
(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
(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表。
问答题
计算材料预付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4500×1240=558(万元);
乙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3200×985=315.20(万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558+315.20=873.20(万元);
材料预付款=873.20×20%=174.64(万元)。
问答题
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预付措施费金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873.20×3.8%=33.18(万元);
预付措施费金额=33.18×(1+4%)×(1+3.41%)×50%=17.84(万元)。
问答题
列式计算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背景材料可知,5月份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5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1100×1240×(1+4%)×(1+3.41%)=146.69(万元);
5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1100×985×(1+4%)×(1+3.41%)=116.53(万元);
5月份应支付措施费=17.84÷4=4.46(万元);
5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款=146.69+116.53+4.46=267.68(万元);
5月份承包商的索赔款为1万元;
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267.68×(1-5%)-174.64÷2+1=167.98(万元)。
问答题
列式计算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900+1200+1100+850=4050(m
3
);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4500-4050=450(m
2
);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为:450÷4500=10%,未超过10%以上,因此甲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应进行调整;
6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850×1240×(1+4%)×(1+3.41%)=113.35(万元)。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700+1000+1100+1000=3800(m
3
):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增加额=3800-3200=600(m
3
);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增加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为:600÷3200=18.75%>10%,故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清单工程量10%的工程量=3800-3200×(1+10%)=280(m
3
):
超过清单工程量10%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985×0.9=886.50(元/m
3
);
6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1000-280)×985+280×886.50]×(1+4%)×(1+3.41%)=102.97(万元)。
6月份应支付措施费=17.84÷4=4.46(万元)。
6月份应支付零星工作费=3.5×(1+4%)×(1+3.41%)=3.76(万元)。
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113.35+102.97+4.46+3.76=224.54(万元)。
问答题
承包商在6月份结算前致函发包方,指出施工期间水泥、砂石价格持续上涨,要求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按调值公式法调整结算价。假定3、4、5三个月承包商获得工程款(含索赔费用)为750万元,固定要素为0.3,水泥、砂石占可调值部分的比重为10%,调整系数为1.15,其余不变。则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原合同总价=(873.2+33.18+3)×(1+4%)×(1+3.41%)=978.01(万元);
工程实际结算款=(750+224.54)×(0.3+0.7×10%×1.15+0.7×90%×1)=984.77(万元);
6月份工程结算价=(224.54+984.77-978.01)×(1-5%)-174.64÷2=132.42(万元)。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预付款的计算方法。根据合同条款第(2)条,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计;根据招投标文件资料第(1)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按照分项工程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可以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计值,也就能计算出材料预付款。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及预付措施费金额的计算方法。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可以根据招投标文件资料第(2)条计算,预付措施费金额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第(3)条计算,其中措施费包含规费和税金,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的计算方法。根据合同条款第(5)务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或者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才进行调价。5月份累计的实际工程量并未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所以5月份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根据背景资料,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5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5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5月份应支付措施费+5月份承包商的索赔款-质量保证金-材料预付款。该问的易错点在于要考虑5月份应支付的措施费。合同条款第(2)条规定,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工程量价款应包含规费和税金。根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乙方供应的现场材料损失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1.5万元),乙方只能获得现场材料的费用索赔。材料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计算方法。6月份甲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为清单工程量的10%,未超过10%以上,因此甲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应进行调整。6月份乙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相比清单工程量的增加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为18.75%,超过10%,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合同条款中规定,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且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也应该考虑规费和税金。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法。首先计算原合同总价,然后根据资料描述计算调值后的工程实际结算款。最终计算6月份工程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