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吴光、吴明、吴亮三兄弟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三层高的临街商品房,同时约定三人分别享有一、二、三层的所有权,并各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之后某广告公司在房屋外墙悬挂了广告条幅,三人对该栋房屋的使用也发生争执。鉴于本案的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题中,二、三楼间的天花板是专有部分,归二层房屋所有者吴明所有,房屋外墙和屋顶平台是共有部分,三人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项错误,B、D正确。三人分别享有一、二、三层的所有权,并各自办理的房屋产权登记,因此三人对该三层房屋是各自所有,而非共有。故一人出售房屋,其他两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项不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