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欠付丙企业货款价税合计23.4万元,并向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百货商场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6万元;按甲百货商场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
    (2)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增值税销售额10.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增值税金额为3.51万元,甲百货商场实际收取的含增值税金额为7.34万元。
    (3)销售食用植物油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2.6万元,销售家用电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8.5万元。
    (4)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企业处购入电视机一批,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70万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乙企业已将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但尚未向甲百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购进一辆小汽车供办公室人员公差使用,取得普通发票,支付的全部金额为23.4万元。
    (6)采购一批羊绒衫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注明增值税税额为35万元,但在采购途中,该批羊绒衫因管理不善被盗8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请计算甲百货商场以金银首饰抵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甲百货商场以金银首饰抵债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7%=3.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请计算甲百货商场零售金银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甲百货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53-10.85)÷(1+17%)×17%+7.34÷(1+17%)×17%=1.7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请计算甲百货商场销售食用植物油和家用电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甲百货商场销售食用植物油和家用电器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6÷(1+13%)×13%+58.5÷(1+17%)×17%=11.1(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请计算甲百货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甲百货商场2016年4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5×(1-80%)=7(万元);甲百货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4+1.75+11.1-7=9.2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