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理论。
【正确答案】3.不同的国家在不同时期,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主要的观点包括:(1) 国际礼让说。该学说认为,内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并不是因为该外国法院判决本身具有什么域外效力,而完全是内国基于对外国的一种“礼让”而作出的行为。(2) 既得权说。该学说认为,诉讼当事人一方依据有关的外国法院判决对于诉讼另一方所取得的权利,应该属于一种既得权,内国法院既然应该尊重该项既得权,就必须承认创设或确定该项权利的外国法院判决,并予以执行。(3) 债务说。该学说认为,对被告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所作出的由被告支付一笔款项的判决确定了一项债务,该法院所属国的任何法院都有责任使这一判决得到执行。(4) 一事不再理说。一事不再理是指对于判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院不再重新审理,有关当事人也不得再行起诉。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这个问题上,该说认为,有关案件经过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审理并作出确定性的判决后,内国法院应该根据该原则,不再另外审理而在内国径直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5) 特别法说。该学说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就是有关外国法院所属国的特别法,因此内国法院一般应该像承认外国成文法规范一样,基于同样的理由,用同样的方式,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6) 互惠说。该学说认为,一国法律之所以规定内国法院应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在于它期望本国法院的判决也能在同样的情况下获得有关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