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的规定,在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中,
不属于“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是
()
A、
生产的假药属于疫苗的
B、
生产的假药属于注射剂的
C、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
D、
药品检验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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