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某药品零售企业购进中药饮片麸炒枳实,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验,发现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麸炒枳实所用原料不是《中国药典》收载的枳实品种来源,经检验,被认定为假药,但尚未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至案发时,该药品零售企业共购进、使用麸炒枳实10公斤,货值金额3000元,至案发时,获取违法所得2000元。不属于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的是
A、
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
B、
造成轻伤或者重伤
C、
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D、
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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