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区分绝对权和相对权的标准和意义。(中财2006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根据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实现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1)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的实现,即他可以对抗除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 (2)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地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的实现,在这种意义上,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对人权。 (3)区分绝对权和相对权的意义主要在于: ①对两种权利的保护方法不同。在传统民法上,如德国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上,除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外,尚有绝对权保护请求权制度发挥对绝对权的保护作用。对相对权的保护则无类似制度。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明确认可绝对权保护的请求权,而是因基于侵权的请求权制度取代绝对权保护的请求权。 ②在权利被侵害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不同。在通常情形下,只要侵权行为人存在过错,即应对其侵权行为给绝对权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侵权行为人对相对权人(如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学界通说主张需侵权行为人存在侵害债权的故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