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间接反致,是指当甲国法院在处理某个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内国冲突规范的援引,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规定,该案件应适用丙国法;而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向适用甲国法,法院据此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双重反致,是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时,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断案件一样,再依据该外国对反致所抱定的态度,决定最后应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