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中,( )的关系属于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两两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但是这两种劳动关系却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前者,即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后者,即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劳动没“关系”的实际劳动关系,因而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