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日本与美国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1951年9月8日,签订《旧金山和约》后5小时,在美国旧金山由日本首相吉田茂和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签订。1952年4月28日与《旧金山和约》同时生效。《日美安全条约》和《旧金山和约》同时签订和生效说明两者有密切联系。由于美国感到继续在日本驻扎军队的条文不宜写进“对日和约”之中,故单独签订条约。该条约由前言和3条正文组成。主要内容有:美军有权在日本领土及其周围驻留,美国希望日本逐渐增强军事力量;驻日美军可用以“维持”远东的“和平与安全”,可应日本政府的要求出兵镇压日本的内乱和骚乱;未经美国事先同意,日本不得将任何基地给予任何第三国;美军驻扎日本的条件,由美日两国政府的行政协定决定。此条约不仅构成规定日本从属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可以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使用军事基地。条约无论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是不平等的,是单方面承担义务的条约,是驱使日本作为美国战争工具的条约,使日本与美国形成军事同盟关系。其后,日美为加强两国间的军事同盟,从1958年起,就修改条约问题进行谈判,并于1960年1月19日在华盛顿签订《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即“新日美安全条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