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下列选项中,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的是______。
  • A.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的变更
  • B.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 C.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
  • D.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
  • E.在承诺中增加了说明性条款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