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的原则是( )。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统筹规划,以县为主
统筹规划,协调管理
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应当遵循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