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发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董事会应负职责的是( )。
董事会应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①审议批准商业银行的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②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商业银行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做出评价,以使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③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或专门设立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④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