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某将自已的全部财产80万元赠与红十字会后,立刻后悔。周某于是向陈某借款130万经商。此后,周某按市价花费20万元从启辰车行购买汽车一辆,花费8万元收养了孤儿杜某,向希望工程捐赠20万元。现周某向陈某借款期限已到,因周某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对此,关于债权人陈某撤销权,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A项错误。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本题中,周某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发生在周某对陈某负担债务之前,故陈某不享有撤销权。A项错误。
B项错误。周某与启辰的汽车买卖合同价格合理,因此债权人陈某不享有撤销权。B项错误。
C项错误。债权人撤销权只能撤销财产行为,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债权人无权撤销。C项错误。
D项正确。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二:(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b)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陈某有权撤销周某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