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律师事务所向某以商品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的法律咨询服务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一条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万元,故减资30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50日内登报公告两次
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B对。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故A对,D对,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