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其中科(局)级正职可以授予以下警衔( )。
一级警督
三级警督
一级警司
二级警督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规定,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因此,ABCD四项都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