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十六周岁生日当天上午,为寻求刺激和同学一起去他人家盗窃,被屋主发现后,为逃跑用棍棒打击屋主致其重伤,对张某( )。
A.以抢劫罪定罪 B.以盗窃罪定罪
C.不构成犯罪 D.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张某生日当天犯罪按未满十六周岁处理。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