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阶段
B、
北洋政府颁布的刑法典是以《大清现行刑律》为蓝本制定时
C、
北洋政府实施“隆礼”、“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
D、
北洋政府运用的判例和解释例是由大理院汇编而形成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北洋政府虽然仍然没有实现法律近代化,但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制却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阶段。可见,A项表述正确。北洋政府颁布的专门刑法典是《暂行新刑律》,而《暂行新刑律》是以《大清新刑律》为蓝本稍加删改制定而成的。可见,B项表述错误,选B项。北洋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是“隆礼”、“重典”,故C项表述正确。判例和解释例是北洋政府的法律渊源之一,判例和解释例是由大理院汇编而形成的。可见,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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