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数量过多,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其封面及有关记账凭证上加注说明。 ( )
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