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借一辆自行车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 )。
A、
属善意取得,不必还车
B、
不构成善意取得,应该还车
C、
属无因管理,可索取报酬
D、
属于先占,不必还车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乙将标的物赠与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第二个条件,因此受赠或以不合理低价取得的动产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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