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在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范围内的是( )。
北京市
云南省
重庆市
陕西省
上海市
我国在二氧化硫控制区范围内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