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无证驾车轧死亲生女的保险索赔案
[案情简介]
李某以其私有的营业性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保险费2162元,保险期限一年。保险公司及时签发了保单,李某则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保险费。李某之子(以下简称小李)刚学会开车,还未取得驾驶执照便得到其父李某的允许开车。3个月后,小李倒车时不慎将自己3岁的亲生女儿轧死。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向交警部门以及保险公司报了案。
【正确答案】
分析与结论:
应拒赔。理由之一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小李无驾驶执照,不属于合格驾驶员,故保险公司不予负责。理由之二是,保险合同除外责任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造成“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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