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件中国申请首次公开并在权利要求1中要求保护技术方案Z,该技术方案Z由在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中分别公开的技术方案X和Y组合而成。如该中国申请是在上述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内提出的,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优先权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4.1.4外国多项优先权和外国部分优先权:“……(2)作为多项优先权基础的外国首次申请可以是在不同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提出的。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A和B,其中,A是在法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B是在德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两者都是在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以前12个月内分别在法国和德国提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后申请就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A享有法国的优先权日,B享有德国的优先权日。如果上述的A和B是两个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申请人用‘或’结构将A和B记载在中国在后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中,则中国在后申请同样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有不同的优先权日。但是,如果中国在后申请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两件或者两件以上外国首次申请中分别记载的不同技术特征组合成的,则不能享有优先权。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一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特征C和另一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特征D组合而成的,而包含特征C和D的技术方案未在上述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则中国在后申请就不能享有以此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为基础的外国优先权。”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