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列不属于向大气排放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是( )。
转炉气
电石气
恶臭气体
电炉法黄磷尾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土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