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诉乙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一案,法院判决甲胜诉,限定乙在15日内交付完所有货物。乙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丙主张法院强制执行的货物实际为自己所有,并不属于乙,并以此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则下列关于乙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的被告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 A.应当以甲为被告
  • B.应当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
  • C.乙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应当以乙为被告
  • D.乙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乙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考查案外人异议之诉,《民诉解释》第307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故AD正确,B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