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齐某为某瓷器厂的业务员,因故于2003年5月被辞退。次年4月,齐某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瓷器厂于年底前向佳兴公司供应瓷器1000件,价款为10万元。佳兴公司同时向齐某支付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合同同时注明了瓷器的规格、送货方式、交货日期等有关事宜。之后,佳兴公司由于合同到期后未见货到,便派人前去催货。该瓷器厂此时才知道齐某是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于合同规定的瓷器单价较高,该厂遂以检修为名,要求宽限5个月交货,双方达成了延期交货的协议。宽限期满后佳兴公司仍不见对方交货,便再次派员到瓷器厂催货,要求对方供货并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该瓷器厂由于不能交货,遂以齐某已被辞退,其订立的合同对瓷器厂无约束力为由拒绝供货,佳兴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
问答题 如何认定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因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因为齐某已被瓷器厂辞退,瓷器厂也未授权齐某代签合同,齐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问答题 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瓷器厂事后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①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齐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②瓷器厂无权拒绝交货,因为瓷器厂与佳兴公司达成了延期交货的协议,这以行为表明瓷器厂对齐某的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追认,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瓷器厂应依法按照有效合同履行义务,如果拒绝交货,构成违约。
问答题 瓷器厂是否有权要求齐某将定金交付给瓷器厂?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齐某应当将定金交付给瓷器厂,因为合同已经有效,且齐某从事“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问答题 瓷器厂拒绝交货后,如果佳兴公司引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该公司获得的最大利益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佳兴公司获得的最大利益为6万元。理由:①合同价款总额为10万元,约定定金数额为3万元,其中,超过1万元的部分无效。②佳兴公司只能选择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同时选择。③若佳兴公司为获得最大利益,应引用违约金条款,要求支付3万元违约金,同时要求齐某所收3万元定金返还,总额为6万元,此为佳兴公司可以获得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