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审级制度上采取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清末《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确立四级三审制的审级与权限,对各级审判机构设置、内部组织、人员配备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北洋政府成立之初,对清末颁行的《法院编制法》略加删改,更名为《暂行法院编制法》,继续援用,在普通法院系统实行四级三审制。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而南京临时政府则没有确立审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