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拥有房产原值100万元,2005年7月1日将其中的40%用于对外投资,不承担生产经营风险,投资期限3年,当年取得固定利润分红4万
元;2005年9月1日将其中20%用于出租给他人居住,每月取得租金4000元,其余房产自住。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 20%,则2005年度
应缴纳的房产税( )。
40000×12%+4000×4×4%=5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