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2.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本题中张某与乙银行于6月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要早于与甲银行进行登记的时间,因此在清偿乙银行后,再对甲银行进行清偿。